湖南省花垣县教育局2011年在全县范围内招聘68名农村中小学教师
文字:太阳集团5493
来源:太阳集团5493
时间:2011-07-08
点击: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州人社发[2011]39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68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具备教团队格证;
3、常驻户口在花垣县,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幼儿教师的年龄应在28周岁以下(1982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其他职位的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职位、职数及相关要求(见附表)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培训、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8日—7月20日
2、报名地点:花垣县教育局
3、报名要求:①花垣籍应届和往届毕业生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准,其他人员户籍以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为准,服务期满后仍在我县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可以报名。②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三张近期彩色同底免冠半身二寸照片。在职人员报考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③2011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准许毕业的证明进行报名,但进入聘用审批时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④每个考生限报一个职位。⑤根据物价部门审核,每个考生应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数码照相费20元,报名信息卡3元,共计123元。笔试后进入其他程序所需费用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前,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对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和资格进行审核。每个职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1:3的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县人社局商县教育局决定是否调整比例或招聘计划。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内容。笔试总成绩按《综合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的比例合成。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考试时间:2011年7月29日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于7月26日前到报名点领取。
(三)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考该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音、体、美、信息技术四个职位面试方式为按专业方向综合测试发展潜质,其他职位面试方式为试教。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考核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如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体检递补的办法进行体检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六)公示
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七)培训
拟聘用对象,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
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州办发〔2005〕27号文件的规定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首次就业的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简章由花垣县教育局、花垣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花垣县教育局:7221403 7223071
花垣县人社局:7223908 7223727
花垣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