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隆发〔2010〕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100名(其中县幼儿园幼师2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岗位需要、专业对口的原则。
3.坚持教团队格准入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与科目
本次共招聘农村小学教师100名(含幼师2名),具体专业招聘计划与名额如下:
综合类50名英语15名信息技术10名音乐10名体育3名美术10名幼师2名
招聘岗位见后附件。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拟聘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到上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同类考试。一经聘用,在本聘用岗位上连续服务6年以上,方可跨乡调动。
3.年龄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0年6月30日前或高校入学前属隆回籍户口。
4.报考小学教师的须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同时具有小学及以上有效教团队格证。报考县幼儿园幼师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幼教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团队格证。
5.凡报考省特岗教师已被录用的,同时又参加本次公开招考的合格人员,只能以申报特岗教师岗位为准,空缺岗位依次替补。
6.凡报考综合类的回族、瑶族考生,如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无入围者,可从高分到低分,保底各录取一名。
7.报考者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报考相关科目的一个岗位。
8.考试合格后由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每人只能按所报科目选择一次。凡属于下列乡镇:麻塘山、小沙江、虎形山、大水田、罗洪、鸭田户籍的合格考生,如愿意回户籍所在地工作的可优先选择。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9日上午8:00—7月11日下午6:00。
2.报名地点:隆回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必须本人持相关有效证件现场报名,概不受理他人代报或电话报名)。
4.报名要求:
报名时请本人持以下相关证件:
(1)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团队格证。户口薄(户口暂不在本县的须携带派出所出具的原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相片3张。
(3)每人交报考费260元,并填写《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5.报名人数与招聘科目计划的开考比例:
综合类、英语为3:1,音、体、美、信息技术为2:1。
报名后,如音、体、美、信息技术科目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以从获得普通全日制二本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进行双向选择。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隆回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